金融机构作为代销保险产品销售行为的主体,要严格规范销售行为■★★■,不能为了销售业绩弱化风险提示★■★◆■,为后续纠纷埋下隐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保险产品不同于一般理财产品,其保障功能大于理财功能■◆◆,金融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充分理解产品特点,并仔细阅读产品合同内容,不能紧盯所谓的收益率和分红,忽视应自身未履约所承担的责任■■★,错误的以追逐预期高收益为目的,往往会将自身置于高风险之中◆★◆★◆■。
“当初推荐我购买该产品时,承诺保本保息◆◆■◆,满5年即可领取,现在不仅收益率达不到当初承诺的标准,连本金都收不回来。★◆◆★■■”近期,李女士致电湖北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寻求帮助★■。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业务飞速发展★◆,消费者在购买互联网渠道的保险产品时,首先要看清销售主体和渠道,从正规渠道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其次看清产品和保障内容◆◆★,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和投保提示★◆★■,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同时,作为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投保时应充分了解阅读产品说明的内容后,谨慎选择是否决定投保◆■■◆;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方式销售的保险产品◆■■◆★◆,也应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加强互联网保险售后服务建设,提升服务精准化,要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切实保障消费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服务。
保险扣费标准与宣传广告不一样★■,消费者该如何应对?本以为购买了保本保息的保险产品,却被告知提前支取会亏损了本金,这些究竟是怎么回事?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消费者该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此湖北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用最新的案例对此作出解读。
原来,2017年6月,本想办理定期存款的李女士在某银行理财经理的推荐下购买了保险产品,并称该产品每年缴2万◆★,缴够5年即可领取★◆★■,年化收益率可达4%■★◆■◆■,保本保息十分稳健,于是李女士选择了投保。
经了解,曹女士于2020年4月用手机上网时◆■■,无意看到某广告宣传3元可以投保一年的医疗险,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曹女士按照手机提示完成了投保操作,看到确实扣费了3元■■,曹女士就没有再继续关注。
2023年6月,李女士已缴满5年,共计10万元,到该银行申请退保时★■◆★,方得知该保险产品是终身保障产品,如目前退保退保金加上五年的分红共计才6万余元★★★■,与李女士在投保时理财经理介绍的产品收益完全不符★■。李女士认为银行在销售时存在故意诱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了解完曹女士的情况后,湖北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保险纠纷受理部调解员建议曹女士带着相关资料◆★★★■◆,到调解中心当面沟通。如果曹女士的情况符合受理条件,调解中心将受理她的调解申请并开展调解工作★■★★■■。
经电话了解,李女士夫妻两人没有固定收入来源,配偶做点小生意,攒点钱不容易■■★◆◆,当初本是去银行存定期◆■◆★,银行工作人员介绍说该保险产品收益高,存满五年就可以取■◆◆★,这才同意办理的,根本没想到是买保险。现在不要说兑现当初承诺的收益,本金还要亏损3万多,这是她无法接受的,也无法向家里人交代。
了解完李女士的情况后★■★◆◆★,湖北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保险纠纷受理调解员介绍,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将其简单理解为一般理财产品,关注的重点往往只在产品收益的高低■◆◆★■★,忽略了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大于理财功能,金融消费者在购买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建议李女士带着相关资料,到调解中心当面沟通★■■■。如果李女士的情况符合受理条件,调解中心将受理她的调解申请并开展调解工作。
直到2022年底,曹女士无意翻看手机短信,发现有一笔每月固定270元的支出,连忙让家人帮忙查询★★■◆★◆,才发现是投保了一份保险产品◆◆■★■,经过仔细回忆才想起曾经投保过一次3元保一年的保险产品的事情。
“投保时明明显示3元投保一年★◆,现在的扣费标准与投保时的宣传完全不符◆■★■★★,这个保险宣传广告明显存在销售误导◆■■■。”曹女士向湖北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曹女士称,在三年扣费期间,没有任何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与其联系确认投保意向◆■◆◆★,也没有提供任何保单服务◆◆◆★,如果不是无意看到短信◆◆■◆,都不知道这款保险产品在持续扣费。曹女士感到自己被广告和保险公司蒙蔽。